天花板漏水,一定就是楼上的“锅”吗?
2025-04-25 20:10:3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符军 | 点击量:802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符军)“我家主卧厕所天花板漏水,一直漏水,一定是楼上的问题!我要找他赔!”

“凭啥就说是我家的问题!我不认!”

那么,天花板漏水,一定就是楼上的“锅”吗?邻里闹上法庭,最终怎么判?

案情经过

田某与张某系某小区户主,双方系楼上楼下邻居关系,自2024年9月田某搬进小区A02房后,其主卧卫生间一直受到张某的B02房对应部位漏水的损害,田某多次向小区物业及有关单位反映情况,然而张某一直推脱责任,不愿意配合田某解决漏水受损问题,致使田某主卧房间受损严重,其中卫生间吊顶已经破损、浴霸因浸水完全不能使用,需要进行更换。2025年2月,田某诉至永定区人民法院。

法院勘察

承办法官到田某、张某家中进行现场勘察,通过仔细查看,发现田某的主卧卫生间屋顶楼板一直存在漏水情况,并且吊顶及浴霸已受损。因无法确定案涉房屋漏水原因,在得到双方同意的情况下,法院决定将张某主卧卫生间暂停使用10天后,再查漏水原因。2025年3月,通过张贴封条的方式将张某主卧卫生间实施暂停使用的查封措施。

十日后,法院首先拆除了张某主卧卫生间的封条,然后到田某的主卧卫生间进行现场查看,发现田某的主卧卫生间屋顶楼板已不存在继续漏水的情形。

法院判决

经过多次调解,双方就赔偿损失未达成一致意见。

遂法院做出以下判决:

1.张某自行对其B02房屋的主卧卫生间做出防水漏处理,排除对田某房屋的漏水妨害;

2.张某向田某赔偿房屋漏水损失1000元;

3.驳回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
该判决现已生效。

法官提醒

日常生活中大家要时刻关注住宅设施的安全状况,定期检查水管、水龙头等设施是否完好。若房屋发生渗漏时,首先要明确房屋漏水的原因,才能明确对象和诉求,一般情况下房屋漏水责任主体有楼上邻居、房屋开发商、物业,同时不排除自家装修时存在的质量问题。如果排查出是由于楼上住户导致房屋漏水,根据相关规定,业主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楼上业主(使用人)排除妨害,解决漏水问题,并可要求楼上业主(使用人)赔偿因房屋漏水导致的相关损失。

此案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:关于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”的规定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: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、财产安全的,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、排除妨害、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。

小区住宅住户较多,相邻住户应当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则生活,特别是在行使装修、用水、排水等权利时,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,尽量避免对邻居造成影响和损害,共同维护小区邻里间良好有序的生活环境。

责编:王辉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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